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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资优秀炒股配资门户 高质量金融司法服务科创板发展 上海金融法院助力资本活水灌溉新质生产力

发布日期:2024-08-07 15:32    点击次数:158
7月22日,科创板开市五周年。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集中管辖涉科创板案件的专门法院,五年来,上海金融法院为科创板的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为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案号:(2024)浙0114执62号企业名称: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被限制消费者:凌*立案日期:2024-01-07申请者: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自2022年3月15日受理首例涉科创板证券欺诈纠纷案件两年多来,上海金融法院累计受理涉科创板案件300余件,涉及16家...

配资优秀炒股配资门户 高质量金融司法服务科创板发展 上海金融法院助力资本活水灌溉新质生产力

  7月22日,科创板开市五周年。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集中管辖涉科创板案件的专门法院,五年来,上海金融法院为科创板的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为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案号:(2024)浙0114执62号企业名称: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被限制消费者:凌*立案日期:2024-01-07申请者: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自2022年3月15日受理首例涉科创板证券欺诈纠纷案件两年多来,上海金融法院累计受理涉科创板案件300余件,涉及16家上市公司,案件总标的额13.96亿元。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是金融纠纷最后解决机制非常重要的“压舱石”,金融审判的结果不仅代表个案的裁判结果,还会向市场传递类似金融行为法律后果的信号。上海金融法院护航科创板高质量发展的案例、机制,有助于市场主体确立“好行为”“坏行动”标准,进而提高市场主体合规标准和合规意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培育典型案例

  明确市场预期

  2019年7月23日,在首批科创板企业上市交易第二天,上海金融法院即发布《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奠定了高效审理科创金融新型案件的基础。

  实践中,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妥善化解科创金融类纠纷,培育具有规则创设意义的典型案例,为交易主体明确规则预期。

  首先,坚持包容创新的价值取向,依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如在涉北京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中,上海金融法院通过论证安全港原则的应用范围,对存在重大差异的预测信息与虚假陈述作出区分。在查明信息披露内容充分揭露风险、没有误导性的情况下认定诚实守信的善良发行人免于承担民事赔偿,为合理界定科创企业发布预测性信息民事责任提供典型样本。

  其次,树立严惩违规的规则导向,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零容忍”要求,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强化“追首恶”“惩帮凶”,有效引导证券参与主体敬畏市场、敬畏法律。

  最后,坚持涵养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助力资本活水精准灌溉。如泽达易盛公司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上海金融法院创新“投保机构参与证券群体性和解+中介机构申请当事人承诺制度窗口期调解”工作机制,投资者获2.8亿元全额赔付,被认为是公司退市后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的范本。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市场的导向作用,7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服务保障科创板改革五个典型案例。同时,这五个典型案例也是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科创板发展的具体例证。

  郑彧表示,从公布的五个涉科创板典型案例来看,代表着“司法为民”两个最为主要的方向,如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和长三角一体化司法监管协同跨域调解两起案件,是较为典型的目前司法改革方向中所强调的“诉源治理”“诉调对接”的成果,起到以最小的诉讼成本换回最大的诉讼效果。而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预测性信息差异的民事责任认定以及披露违规行为显著轻微不具有重大性的认定三个案件,都是在“强监管”背景下对于证券法“精细化”执法的表现,传递出司法机关对于证券法的执法秉承“不枉不纵”“过责相当”的基本原则。

  创新工作机制

  提高审判质效

  7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还发布五项创新机制,分别是科创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科创板案件专项审理机制、科创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科创板风险协同防范机制、科创金融长三角司法合作保障机制。五项创新机制贯穿科创板案件诉前、诉中、诉后各个环节,着力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可预期的金融司法服务,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科创板公司合规经营。

  “整体来看,五项创新机制都是围绕涉科创板案件诉讼的效率、公平和公正这三个纬度展开。”郑彧表示,具体而言,集中管辖和专项审查有利于涉科创板案件审理标准和审理尺度的统一,实现同案同判、类案类判的效果;多元化解机制、协同防范机制是要争取起到诉源治理和诉调对接的效果,一方面防范证券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降低诉讼成本。长三角司法合作保障机制将我国经济最为活跃地区之一的长三角地区的法院系统联系在一起,实现在法律理解、知识供给、执法水平上共同提升,共同致力于以更高的金融审判水平助力和保障长三角地区金融活动的健康发展。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设立以来,上海金融法院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同时,上海金融法院非常重视典型案例的宣传介绍和审判经验的总结分享,对于促进金融法治,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配资优秀炒股配资门户,新形势下,上海金融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激情,发挥好科创板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优势,保障资本市场活水充分灌溉新质生产力,全力落实金融强国、科技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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